我记得自己步伐轻快地走下总督府的台阶,穿过广场赶往私家码头。那儿有一条船等着我,准备驶向色赞扎。那天正是典型的流加群岛气候,天空澄净如洗,蓝得耀眼。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鲜、明艳,仿佛你可以做到任何事。我记得自己爬上船时,颈背忽地一痒,好像被什么刺了一下。于是我想:这回事情没办成,的确挺可惜,可谁愿意待在这么个连总督府都有跳蚤的破地方呢?总之,我对自己的境遇心满意足。我很快乐。
我觉得颈背上有东西,虽然个头很轻,倒不是无法察觉。我抬起巴掌,凭感觉朝脖子后面一拍。阳光暖洋洋的,船体轻柔晃动,令人舒心惬意。连日来的兴奋和压力此时渐渐退去,我仰身倚靠在船舷上,不由得闭上双眼。
醒来时,我被笼罩在了一片阴影里。“你好呀。”我说。
她笑起来确实明媚动人。“你好呀。”她说,“我是奥诺弗丽亚。你是谁?”
好问题。前些日子,我还是受人景仰的卢卡斯·米忒拉斯。可到色赞扎之后我是谁,目前尚未有定论。“我是布托。”我答道。
她在我身旁坐了下来。她穿着一袭黄色的丝绸长裙,脚上是黄色的丝织拖鞋,上面绣着红玫瑰。“你要去哪儿?”
“色赞扎。”我说,“你呢?”
“色赞扎。我要去姑妈姑父家待上一阵。他们住在山区的小村子里,那地方叫帕勒克依那。”
“那可真巧啊。”我说。
直到最后,我们也没去帕勒克依那。我们去了阿普克勒的糅皮工人聚居区——那儿算是色赞扎最文明鼎盛的地方了——在外围一间破旧的小旅馆里待了三天。我们几乎没出门,不过阿普克勒也没什么可看的。
第四天清晨,我早早醒来,她却没和我一起躺在床上。我起身穿衣,出门寻找,发现她待在马场。她不知从哪儿拿了只黏土杯子,里面装着半杯木虱,正在互相攀爬踩踏。她把杯子放在一个登马台上,扭头冲我微微一笑。
“这么早就起床出门啦。”我说。
她往前一倾,吻了吻我的鼻子。“天气真好。”她说,“我们去走走吧。”
我们一路朝港口走去,这时渔船才刚刚出海。“你的姑妈姑父。”我说,“恐怕有点担心你的去向吧。”
出于某种原因,她皱了皱眉。“不用操心他们。”她说,然后脚下一顿,“你是想甩掉我吗?”
这话我实在难以启齿,“不,当然不是。”
“那就行了。我会给他们写信的。”她说着,重新挂上微笑,“他们早就习惯了。”她补充了一句。
“我明白了。看来你经常做这种事咯?”
我本想开个傻气的小玩笑。“是的。”她说,“噢,看啊,那儿有只鸬鹚。”
你知道年轻男人自我卖弄的时候是什么德行:能滔滔不绝地讲出一车废话来。“那是别人驯养的鸬鹚。”我说,“凑近点看,能瞧见它戴着项圈。”
“项圈是做什么用的?”
“为了不让它吞掉嘴里的鱼。它们能捕鱼,却没法吃下去,所以才会飞回家。鱼卡在喉咙里,只能让渔夫给它们取出来。”
她瞥了我一眼,表情有些微妙,令我终生难忘。“这做法合情合理。”她说。
我耸耸肩,“对渔夫来说是这样。但我看不出鸬鹚得了什么好处。”
“不过是只鸟罢了。况且,渔夫会照顾它的。”
“鸟需要人的照顾吗?”
“我们接着走吧,到海边踩水玩儿。”
我们没在外面待多久。稍后,她问我:“你是什么人?我的意思是,你是做什么的?”
我当时昏昏欲睡,你知道,事后都是这样。“噢,我不大做事。”
“啊哈,你是位绅士。”
通常情况下,我会答一声“没错”了事。反正过一两天我就要走人了,答案是真是假又有何关系?然而我反问:“你呢?”
她耸耸肩,“我什么都不是,真的。”
早些时候,我倒也猜测过她的身份。干我这一行,非得有点儿识人的眼力不可,因为你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慢慢了解一个人,更承担不起看走眼的风险。我猜她是富商家的女儿——衣着得体,没有上流社会的矫揉造作,但也不需要干活儿谋生。她不会是某个农夫、小本买卖人或者手艺人的老婆。我觉得,她是一般人眼中“难以搞定”的那一类型:言行直率,不好控制,绝不是安于家室、乖乖听话的女人。上流社会的家庭没法容忍这种女人的存在,而底层女性又为温饱所迫、别无选择。但富商的女儿如果愿意的话,倒是可以在外逍遥几年,一般也没什么损失。“我可不大相信。”我说。
“不,你信了。”她说,“可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。你是做什么的?”
别误会我的意思,我并不是爱上她了。只不过,我开始觉得,仅和她相处三四天有点太短暂了。何况我也不赶时间。我身上有些钱,足够放松一段日子,而且据我观察,身后没有追兵。老实说,我喜欢她。或许是因为我们的灵魂有相似之处:同样无依无靠,无牵无挂,如无根之叶。还有些别的原因:我俩天性中顽劣、恶毒的成分。我喜欢携带这种成分的人。我觉得,或许她能理解我。若真如此,不是很有意思吗?我就有了个坦诚相对、倾吐真心的对象。对我而言,这无疑是种全新的体验。所以,我深深地吸了口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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